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协作、以人为本、公平公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考体育考试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严重影响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身 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与考试秩序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省教育厅应急机构与职责
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省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省中招办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机构成员集中办公。
(二)市县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市县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制定本市县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市县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向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有关事项。
(三)学校(考场)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有关学校、考场建立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本校(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校(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请示有关事项。
三、考场安全措施
(一)畅通指挥通讯系统
考试前,各应急机构要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单位 (或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备用;考试期间,各市县及各考场的考试指挥通讯系统、值班电话、值班传真,要确保畅通无阻;值 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级应急机构成员的移动电话必须全天24小时开启(进入考试区内时须置于振动状态)。
(二)考前进行场地安全检查
各考场设一名负责安全监督的副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对考场情况进行检查,对场地卫生、器材、消防、用电、用水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合理设置考场各种功能区域
1.集结区、准备区、检录区与候考区:应设置在开阔地带,便于考生集中和疏散。
2.考试区:地面平坦无坑、无杂物;跑道终点处要设有缓冲带;游泳池应设置救生观察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考场内及周边要设置明显的方向标示,如准备区、考试区、医疗站的位置,遇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的路线与方向等。
(四)考场医务准备
1.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急救药品、司机和汽车,以及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为伤病考生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应报告主考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张贴“警示”,告知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果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站,由医务人员甄别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按程序办理缓考或免考医务审核手续。
(五)自然灾害应对
若遇到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暴雨、雷电、地震等),无法开考或无法继续进行考试时,应视情形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遇到全省范围内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全省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省考试局或市县中招办发出停考指令。
2.遇到局部地区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区域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当地市县中招办发出停考指令。
3.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到影响的,由受影响的考生学校报市县中招办或省考试局批准暂停考试后向考生发出停考指令。
4.若宣布停考后,已到达考场的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其人身安全。
5.发出停考指令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时作出恢复考试的决定,并合理安排恢复考试,不得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六)意外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意外事故(如房屋倒塌、火灾、严重的人身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考试局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防护和人员救治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
若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公共卫生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卫健委和省考试局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
(八)供电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供电事故,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报告省考试局。
(九)电子设备故障的应对
考场必须加强对考试用的电子设备(含移动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做好防火、防雷、防水、防潮和用电安全工作。考试过程中若遇电子设备损坏,应立即维修或更换,并报告省考试局。
(十)舞弊事件的应对
考场若发现舞弊事件,要及时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若发生重大舞弊事件应立即报告省考试局。
四、考生毕业学校的安全措施
(一)对考生进行体育考试专题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考场纪律教育。
(二)做好对考生的常规体检工作和健康筛查工作。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考试安全。在考前将本校可能影响考试安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情况汇总上报市县中招办,以便考场提前做好防控措施。
(三)组织好特殊考生申请免考、缓考。
(四)关注考生临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做出适当的指引。
(五)科学组织考生进行备考训练。
(六)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和考后放松活动。
(七)若安排车辆接送考生,要确认有正式的营运资质和证照齐全,要安排教师跟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考生安全须知
(一)备考注意事项
1.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应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3.合理进行考前运动训练,预防运动创伤。
4.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5.注意饮食卫生,适当补充水分。不宜空腹、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
6.赴考场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7.穿着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考试。考生不得穿铁钉专业跑鞋或皮鞋等参加考试。
8.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和考后放松活动。
9.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如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胸闷、胸痛等),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和带队教师报告,并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
(二)考试纪律要求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服从带队教师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及影响他人考试,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六、责任追究
在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工作失职、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恰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