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二批分配的华普园等72个保障房小区将于2021年11月13日开始办理入住,办理截止时间11月29日。保障家庭请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标注的电话及时间联系保障房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入住。
一、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二、办理地点及携带材料
办理地点:以通知单载明为准
携带材料:
①保障房入住通知单
②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各3张
③承租人及保障人口 1 寸照片,每人 2 张。
④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三、相关费用
①所有缴费为:现金缴费
②租金:12月份1个月租金
③保障房押金:廉租房1000元,公租房3000元
其他费用:以通知单载明为准。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具体费用请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
四、注意事项
1、廉租房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2、公租房家庭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办。
3、受疫情影响,谈安小区4号楼、安苑小区C区3号楼1单元、南和园1号楼、东安小区2号楼、全城绿洲19号楼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4、近期有发烧、咳嗽、中高风险旅居史、在隔离区等情况的报区住建局协调办理。
五、 特别提醒
1、11月29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2、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4、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5、办理入住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个人配合入住小区管理部门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等,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