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黄埔区拥有房产就可以申请入读房产对口服务地段公办学位吗?
答:不可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黄埔区户籍,且户籍都已落入黄埔区房产下;
2.房产已收楼,且实际居住;
3.该房产下1-5年级学位未被占用,同一家庭多子女户除外。
★ 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有哪些?
答:有以下三种入学途径
1.地段对口入学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房屋占有份额51%及以上产权),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广州市户籍(含集体户),在广州市其他区均无房产,在黄埔区有房产(实际收楼入住)或实际租房(办理了租房备案)居住,户籍未落在实际居住房屋下,人户不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3.申请入读民办学校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申请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
★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同时报公、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公、民办学校报名系统是独立的两个系统,但决定就读学校后,要告知放弃学位的学校。
★购买二手房业主适龄儿童入读小学,学位如何安排?
答:1.2021年8月31日之前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按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办理;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2021年8月31日之后购二手房且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按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办理;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人户一致的户籍地段生数量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如何确定录取新生名单?
答:地段对口的公办小学按一手房、二手房等条件依次安排录取户籍新生(同类条件则按合同收楼时间、入户时间排序);学位满员,余下新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租住户学位如何安排?
答:1.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广州市各区均无房产,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者:
(1)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户籍也落在租住房下,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屋是其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屋没有在黄埔区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则该住址学位已被占用。
(2)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非黄埔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后续租期不少于三年,同时该住宅屋1-5年内没有小孩在黄埔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如何安排?
答:持有政府拆迁协议的本区拆迁户,其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可按以下顺序给予照顾入学:
1.可根据其监护人申请,入读原居住地段(已拆迁房产地)对口服务学校。
2.已安置拆迁户可凭借适龄子女监护人的拆迁协议和安置协议[或几代同堂居住在祖辈安置房,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在安置房地段就近入学。
3. 适龄子女监护人持有拆迁协议但暂未安置,实际居住在我区的其他房产处,可依据其实际居住房产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学位。
4.适龄子女监护人提供其拆迁协议[或祖辈拆迁协议,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和住建部门认可的租房备案证明,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租住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在黄埔区购房,但不能在招生季8月底前收楼入住的业主适龄儿童学位如何申请?
答:广州市户籍,在黄埔区购房,但不能在8月底收楼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儿童可根据其目前的实际情况申请统筹学位;有其他房产的,在其他房产所在地申请学位,无房产的,以实际居住情况申请统筹分配学位。
★黄埔区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有哪些?
答:有以下四种途径:
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照顾群体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位。
2.我区重点企业非穗户籍员工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申请。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位,可根据黄埔区“积分入学”政策申请。
4.可通过适龄子女监护人的《暂住证》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同时参加“积分入学”和民办学校的报名吗?
答:可以,两个报名系统是独立的,互不影响。
★以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群体,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申请人和适龄儿童必须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3.申请人和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黄埔区;
4.申请人必须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或是黄埔区评定的“万能捷通卡”持有者、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申请?
答:1.港澳籍人士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了政策性照顾,向实际居住地段公办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也可申请民办学位。
2.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实际居住地段公办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也可参照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也可申请民办学位。
3.父(母)为非穗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积分入学申请我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位,也可申请民办学位。
★一线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纳入政策想照顾范围?
答:一线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育局根据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及残疾儿童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重新申请入学。
年龄在6周岁或以上的轻度智力残疾的特殊儿童,可到户籍与住所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随班就读入学手续,任何小学不得拒绝轻度智力残疾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条件许可的,也可以到我区的知明学校、启智学校报到登记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黄埔区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但须到对口招生的小学登记。
★2016年9月1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2022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不能。必须是在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15年8月25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2022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可以报名,但必须确保儿童没有任何地方的小学学籍,否则按转学插班处理。
★无法在5月6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但可以在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的适龄儿童如何报名?
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8月25日-26日(仅此两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申请补报名。
★申请黄埔区民办学校必须具备的条件
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在黄埔区居住、并办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可根据自身意愿申请本区任何一所民办学校或其他区有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非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在其他区办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我区有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非穗户籍人员,是否可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黄埔区民办小学入读?
答:不能。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无法界定本区生源还是跨区生源。但可以等到民办学校补录的时候,选择有补录计划的民办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本区生和跨区生如何界定?
答: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如何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答:通过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申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10日至5月17日期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已成功报名者于6月2至6月8日期间再次登录系统,填报志愿(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民办学校的所有招生计划都用于民办系统报名电脑派位录取吗?
答:不是,部分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学位数是招生总计划扣除招生服务地段生源数和政府购买学位数。
★民办学校采取什么录取方式?
答: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忘记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学位是否会被保留?
答:不会。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确认和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错过了民办小学的网上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可有2次补报名机会:7月18日至22日第一次补报名,8月22日至26日第二次补报名。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实际居住在黄埔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是否会给安排公办学位?
答:可以,但必须在公办学校补报名结束之前(即8月26日前)。
★民办学校的补录如何办理?
答:补录不需要在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带齐相关材料,户口簿、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非穗户籍生提供)、学籍表(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本区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补录学生信息明细表递交教育局审核。待通过后确定录取。
★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符合重点企业评比标准;
2.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3.申请人在所在企业服务满1年(含1年)以上,且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满 1 年(含 )以上。
★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途径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建学籍时,发现其在“全国学籍库”已经有小学学籍或初中学籍,怎么办?
答:将直接取消其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后续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答:不可以,只可以在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的公办学校入读。
★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天);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天)。
★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
★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了学位,是否还可以再次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在积分入学填报志愿前,会将已经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取得学位的申请人在录取系统做限制,不可以再次填报志愿。
★通过“积分入学”途径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建学籍时,发现其在“全国学籍库”已经有小学学籍或初中学籍,怎么办?
答:将直接取消其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适龄儿童,后续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答:不可以,只可以在通过“积分入学”获取的学校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