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点击查看>>>2022年名胜区初定初级、认定初级职称的基本要求、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及申报材料要求
二、申报流程
1、网上注册
点击进入>>>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个人和用人单位均须完成注册,完善信息和业绩档案,并按以下原则完善账号隶属部门信息: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相应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市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按隶属关系选择上级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区、县(市)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选择相应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操作流程可参阅省职称平台“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和“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网上申报
申报人网上选择“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项目,单位隶属关系选择“浙江省内单位—杭州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受理部门选择“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详细查看申报相关要求后,点击“马上申报”,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3、填写申报信息,提取业绩材料
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其中“考核情况”栏填写最近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至少上传一年,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直接初定可不用上传);“本人述职”栏主要填写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业绩情况,字数控制在150—1000字;并按申报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关业绩内容。
4、上传附件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原件扫描件,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5、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在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前严格审核申报人业绩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 (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上报送,填写考核鉴定意见,公示有异议的不予审核通过。
6、受理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预审。
7、纸质表格报送
预审通过人员报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在纸质表格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系统所填工作单位名称须完全对应),按时间要求将纸质表格送受理点。纸质表格为《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 2 份(网上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
8、纸质表格受理
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9、表格存档及证书下载
待审批单位审核批准后,申报人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取回,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个人及用人单位可在平台下载初认定初级资格公布文件,个人可在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栏下载电子证书。
三、申报时间
2022年初级职称初定、认定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批次 | 个人申报时间 | 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说明 |
1 | 1月1日-3月25日 | 3月31日 | 4月10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4月1日-6月25日 | 6月30日 | 7月10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7月1日-9月25日 | 9月30日 | 10月10日 | 计算到9月底 |
4 | 10月1日-12月25日 | 12月31日 | 次年1月10日 | 计算到12月底 |
四、纸质材料受理地址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赵公堤18号),咨询电话:0571-87173416。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2.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3.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4.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5.申报原则。职称初定认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各有关单位可以受理,初定认定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