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2022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
区属教育部门办园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批次招录:先满足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再满足广州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最后满足其他户籍业主子女。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
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适龄儿童、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2)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范围为:
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3)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或因征地等签订了有关协议的教育部门办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按协议等相关规定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
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其他类型公办园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高等院校、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和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村社集体举办的公办园,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白云区户籍幼儿。
民办幼儿园
(1)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在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照顾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非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照顾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3)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