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业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以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禁止性要求: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符合标准的近期免冠照片(申请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提交)
4、原护照(申请换发护照的提交)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其相应材料: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的申请人,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
6、监护证明材料(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7、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8、监护人身份证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9、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申请人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提交)
10、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后,外省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11、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的提交)
1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的提交)
三、办理流程
四、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120元/证
加注:20元/项次
护照证件费:120元/证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二楼C11-C14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0576-8821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