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具有宝鸡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老人、残疾人及重病等行动不便人员不能亲自到派出所办证的,以及对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时间较长但一直未取得居留权及长期外出因特殊原因不便回原籍办证人员,可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薄: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原件1份,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3、《数码照相回执》: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经民警对申领人的信息审核无误后,受理并打印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申领人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录入信息与个人信息一致后缴纳工本费,并签字确认填写联系电话。
3、民警对申领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信息录入。
4、民警将申领人的受理信息审核上传至省厅居民身份证制作单位。
5、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并进行指纹核验。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