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办理指南2024
一、免核查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十四条规定,批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现场核查,直接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取得批发许可证后,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二、办理材料
1、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1份
2、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原件)1份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原件)1份
4、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5、主要负责人(部门内部核查,企业不再提交)、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内部核查,企业不再提交)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1份
6、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部门内部核查】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爱河大街121-1号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 1楼应急局窗口
六、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七、咨询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2663530,
窗口咨询:丹东市应急管理局窗口、地址:丹东市振兴区 爱河大街121-1号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