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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图)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10 01:10:52
The Beginning

  申请审核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公租房管理部门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公租房管理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公租房管理部门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THE END

TAG:申请人  初审  明理  管理部门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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