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转让合同(原件);
4、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预告登记注销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债权消灭或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证明材料(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预告登记设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自助打证
预告登记注销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监督电话:0312-678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