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县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县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县域稳定就业。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域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应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家庭成员身份及关系证明。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件、证书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在外地工作的,应提供在外地工作的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发放表;在县域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拥有机动车辆的,提供购车发票与购置税发票。
核实申请人工资收入时,工资发放表、工资流水、微信转账截图等均可作为工资收入的佐证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