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有明确时限的条款,以措施中明确的时限为准。国、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内容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位于达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达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