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武汉职工医疗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支付限额
①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②报销比例:参保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1)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8.8%;
(2)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1.2%;
(3)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3.6%。
③年度支付限额:年度限额为24万元(含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
温馨提示:
首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需要大家搞清楚。我们的医疗总费用实际上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可报费用(医保政策内费用)和不可报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
可报费用为使用医保三大目录内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产生的费用;不可报费用则为使用医保三大目录外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产生的费用。
而我们通常所指的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是只在可报费用中发生的。
在可报费用中,通常又包括不可报部分和可报部分。不可报部分通常包括起付线和医保三大目录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等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