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开始征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筹资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调整为100元、600元、900元、1800元、2700元、3600元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代缴。
三、筹资期限
本年度居民养老的征收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四、缴费途径
1.线上缴费: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首页-更多-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江苏税务APP-首页-我的社保-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即可通过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缴款。
2.银行柜面:可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等五家银行网点窗口缴纳。
五、缴费票据
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的“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即可为本人或者他人查询打印。网址为: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4433/zrr/templates/dzswj/sbf/sbfjnpz/sbfdzpzdy_new.jsp
六、风险提示
1.超过缴费期限造成待遇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应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2.缴费对象个人是否已缴费,一律以税务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缴费,均有电子痕迹可查。
3.缴费对象应按照上述缴费途径缴费,如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委托他人代为缴费的,应注意防范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4.费用存在银行卡上不等于缴费,如本人对于是否已缴费不能确定,请前往所在村或居委会确认,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5.为避免出现误缴居民医保、外地居民养老以及选错档次等问题,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经办机构为“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体化)”,并正确选择缴费档次。如误缴外地的城乡居民两险,请自行到外地申请退费。
6.选择代缴城乡居保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无须自己缴费,如个人在税务端口完成2024年度缴费,则当年不再为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