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外地不报销,产假结束在南京报销。
办理条件:
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次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办理材料: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备用)。
报销地点:
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预产期查询工具:在“苏服办APP”首页搜索或在“婚育养老”主题专栏选择“预产期自测”应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