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婚姻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951-8032049
永宁县民政局其他科室咨询热线:
综合办公室:0951——8011203
社会救助中心:0951——8014203
殡葬管理所:0951——8011826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知识拓展: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 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