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知识问答
一、什么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因此,提交仲裁解决的纠纷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事项为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
(三)仲裁的范围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二、什么情况下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仲裁协议无效的,例如: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
3.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5.当事人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的;
(四)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三、仲裁条款如何约定更规范?
茂名仲裁委员会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在订立合同时,加入如下规范的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请茂名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本会认为有必要,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仲裁员组成一人庭审理案件;案件争议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适用普通程序,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三人庭审理案件。
五、申请仲裁的相关费用由谁承担?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承担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六、如何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