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指南
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是保障大学生健康权益,促进校园、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视,这项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对于保障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参保范围
丹东市各类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
二、筹资政策和缴费标准
学生:270元,其中属于低保、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和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费108元,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162元。
三、参保办理和缴费方式
每年9-12月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本校学生参保登记,参保完成后学生可以选择“辽宁税务”“丹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税务局”和银行柜面实时缴费等方式缴纳保费。
四、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门诊待遇
图源:丹东医保
五、异地就医结算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居住地、实习地等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六、大学毕业后医保如何办理?
1.大学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
2.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3.大学毕业后成为自由职业者的,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享受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4.暂未就业的大学生也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