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绵阳养犬违反规定罚款标准一览
1.佩戴犬牌。携带犬只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使用犬绳牵领犬只且犬绳不超过两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携带犬只出户,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放任犬只在公共道路上活动,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怀抱、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等约束措施。违反前三项的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规范养犬
1.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所限养一只。
养犬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每超养一只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
2.不得占用住宅小区楼顶、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违者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不得遗弃、虐待犬只。遗弃犬只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他事项
1、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禁养名录内的犬只以及对所有犬只登记等措施
2、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禁养名录的犬只,但须采取圈养或拴养等方式饲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