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分户情形一览:
一、家庭户分户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家庭户分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国有土地上的家庭户一般不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参照产权共有情形办理。
二、集体土地分割原家庭住房分户
集体土地上的本乡村居民申请分户,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分割为前提。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或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按照判决或调解的结果办理。
三、重度残疾人分户
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肢体残疾人,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残疾证,可以单独立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