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2024年度南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新生儿:按规定新生儿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由监护人按规定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出生当年不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