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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不动产权证书更换 不动产证更换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12 18:04:01
The Beginning

  事项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补(换)发

  实施主体: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条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填制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打印一份遗失、灭失声明页面存档,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并注明“补发”字样。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实现数据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系统打印或自行下载 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遗失公告(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或到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2、审查: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不同意登记的予以退回。

  3、办结:按规定办理登记,登簿、移交登记资料归档。

  移动端办理:申请人登录皖事通App,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提交材料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自助端办理: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7×24小时政务大厅的自助终端找到事项点击办理提交材料即可

  咨询电话:0556-5349705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不动产服务类综合窗口

  预约方式:安徽政务服务网

  拓展常见问题:

  1、安庆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的管辖区域是什么?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第39号《研究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安庆市本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安庆市城区范围,即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以及市经开区、高新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

  可以,需要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3、换发损坏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需要公告吗?

  持损坏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申请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需要公告。

  

THE END

TAG:不动产  安庆市  申请人  不动  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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