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政策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证明、凭证。
二、所需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详细流程
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备齐所有资料;
2、将车开到二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
3、现场受理、选号(可以通过窗口选号或者“交管12123”app在互联网选取号牌);
4、业务办结后,现场领取证件。
拓展问答:
问:朋友的安庆车过户给我,车牌可以一起过户吗?
答:不可以。
机动车可以过户,但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原车主使用,不能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