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可以。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关系后,共济对象在医院就医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刷卡结算时即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医保共济条件: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①共济双方既有南京参保,也有本省其他城市参保:点击查看
②共济双方均为南京参保:点击查看
开通步骤:
①共济双方均为南京参保: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保家庭账户管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设立家庭账户关系。
②共济双方既有南京参保,也有本省其他城市参保的: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