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符合环翠区生活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在自环翠区工作之日起5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申领博士12万元、硕士8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5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申领要求:申请人及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环翠区大学生生活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或者环翠区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含后备库企业)中符合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来环翠区连续工作5年内,在威海市区范围内(含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
(二)申请人所在企业税务登记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单位注册地在环翠区。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生所学专业须为“一流学科”对应专业。
(四)首套商品住房是指申请人在威海市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本人、配偶、子女或夫妻双方名下没有其他住房。
(五)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子女共有。
三、如何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到环翠区人社局办理。
(一)申请人须提供环翠区大学生聚集计划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提供)。
(三)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四)购房凭证(发票或税票)和购房合同。
(五)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次申报只需提供(一)、(六)两项。您在环翠区企业就业,目前只是咨询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如果您所购住房符合文件规定首套住房的要求,可以申领环翠区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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