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榆中县征兵公告
2024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便于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了解掌握征兵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18时,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二、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²)。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四、征集办法及报名方式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后即可报名。
五、优待政策
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军区 关于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参军入伍享受下列优待政策:
(一)政治有地位
1.入党比例大。5年兵80%以上,8年兵90%以上可以加入光荣的中国共产党。
2.本人受照顾。现役军人享有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都有专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
3.家庭受尊重。应征入伍后,县政府为其家庭悬挂“光荣军属牌”,重大节日慰问,子女入托入学优先安排,家属发放补助,服役期间在部队立功受奖,人武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慰问、上门送立功喜报。
4.家庭荣誉高。配偶享受荣誉金(每月500元),父母享受赡养补助(父母有一人满60岁每月600元),军人、军属配偶、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在军队医院享受优惠医疗。
(二)经济有补偿
1.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大学生奖励金。甘肃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
3.高原兵奖励金。榆中县执行甘肃省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
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甘肃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以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服役两年发放家庭优待金约4.9万元。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每人发放约1.5万元。
5.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补助标准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以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退役时每人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约2.5万元。
6.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7.部队津贴及补助:①义务兵津贴每月为1000元以上(地区不同津贴不同,艰苦地区还有补助),2年义务兵最低可获得2.5万元左右;②义务兵退役后部队转交地方养老保险金约2万元;③义务兵退伍补助费约3万元。
(三)成长有进步
1.复学政策。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考研政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3.免试 “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高校毕业班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
5.报考军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毕业生或少数民族年龄放宽1岁。
6.士兵提干。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到部队服役1年半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可以纳入提干范围。
7.提前选改军士。新《兵役法》明确,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8.免毕业实习。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9.国防奖学金。各高校可设立“国防奖学金”,对参军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
(四)退役有保障
1.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从甘肃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甘肃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甘肃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6.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的政策(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一次性领取退役金)。此外,服役满12年或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由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7.社会认可度高。退役军人就是金字招牌,很多用人单位偏爱退役军人,因为退役军人吃苦耐劳、听招呼守规矩,综合素质比一般社会青年强,有后发优势。
榆中县廉洁征兵监督员
1、张荣德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13893285976
2、金江运 崇文实验学校副校长 13919777873
3、谈春雷 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3993101117
4、黄应毓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 13919830838
5、陈国翠 城关镇东湾村村民 18298359633
榆中县各乡镇征兵报名咨询电话:
1、榆中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金 鑫0931-7649280 13321282277
2、城关镇武装部 金 晶 15002684002
3、和平镇武装部 张 玉 18709400460
4、定远镇武装部 高晗琼 18119386689
5、连搭镇武装部 陈元园 13919265443
6、金崖镇武装部 甘荣霞 18298338305
7、青城镇武装部 牛海燕 15293136937
8、夏官营镇武装部 宋睿远 13639349120
9、小康营乡武装部 陈 飞 188094220701
0、清水驿乡武装部 张官翔 15117284437
11、甘草店镇武装部 李 荣 13979081051
12、高崖镇武装部 马 瑞 13893158640
13、龙泉乡武装部 刘治军 13919183914
14、新营镇武装部 刘元新 13669395577
15、马坡乡武装部 刘为清 13519602882
16、贡井镇武装部 彭尔涛 13909493142
17、韦营乡武装部 陈飞虎 18893135121
18、哈岘乡武装部 刘梦媛 13919008757
19、上花岔乡武装部 马 燕 15101265580
20、园子岔乡武装部 彭保龙 15294209785
21、中连川乡武装部 丁凤翔 13893344589
22、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赵丽敏 18993089321
23、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曹甜甜 13109386243
2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王文刚 138845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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