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才码C类人才认定标准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镇江市 C 类人才:
1,“国家重点人才工程 A 类”中“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江苏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特聘教授;镇江“金山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
2,“国家重点人才工程 B 类”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3 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 3 完成人;江苏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者;江苏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奖者;江苏省友谊奖获奖者;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
3,世界技能大赛金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大工匠。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子课题、专题负责人或个人排名前 3);“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 2 名;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 2 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主任;江苏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
5,三大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各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世界 500 强企业或中国50 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前 3 完成人、二等奖第 1 完成人;中国专利银奖(须为第一承担单位排名前 2 专利发明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第一承担单位排名前 2 专利设计人);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高端会计(领军)人才。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 2 完成人;江苏省设计大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6,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国家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副主任委员,省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 2 完成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骨干(排名前 3);江苏省名中医;省中西医结合专家;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杰出人才。
7,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四名”人才;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文化部(文旅部)优秀专家;国家级金牌导游(中国好导游);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国性重要节庆文艺奖项单项奖获得者。
8,全国创新争先奖团队核心成员;江苏省创新争先奖(团队带头人或个人);江苏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 2 完成人。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培养 2 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 8 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第二、三名的运动员;国家级教练;国家队教练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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