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1、武汉大学生医保覆盖对象包括哪些?
答:我市大学生医保参保对象包括全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2、武汉大学生如何参保?
答:我市大学生医保由就读学校、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
3、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大学生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含大病保险),按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标准执行。
4、参保大学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我市大学生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待遇。大学生参保后可通过“武汉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可直接扫码使用。
(一)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比例不低于70%,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支付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
参加我市大学生医保可申请办理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通过后,可选定具有门诊慢特病的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三)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1)医保定点医院持身份证或刷医保电子凭证住院。参加我市大学生医保后,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结束后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大学生参加我市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在外地医院住院就医也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
5、武汉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间?
答:(一)我市大学生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可享受缴费次年1月1日--12月31日居民医保待遇。
(二)新入学大学生如果未在原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当年医保费后,可享受入学当年9月1日--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