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茂名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条件
受理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补贴前连续 6 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 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 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 12 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 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网上提出申请;
第二步:受理,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
第三步:审核,人社局对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审核;第四步:审批,送财政部门审批并划拨资金。
线下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可按年度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申领此项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用工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并提交规定的资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再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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