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换发时间:2023年8月9日至9月15日
中心城区红色、黄色、绿色通行证集中换发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15日。通行证集中换发期间,原持有2022通行证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集中换发期结束后,红色、黄色通行证可继续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重庆公安“警快办”等互联网终端办理,原通行证将在有效期结束后自动失效作废。货车通行证逾期未更换的,请按照无通行证车辆限行规定通行。
继续实施便利货车通行措施
为切实保障物流畅通、服务企业经济发展,今年我市将继续优化实施多项便利货车通行措施,深入推进各项便民惠企措施落地生效。
一是继续实施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渝籍和非渝籍皮卡车,通行我市城区道路继续实行不受货车禁行限制,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享受与小客车同等通行权。
二是继续实施新能源货车优先通行措施。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渝籍轻型货车、中型箱式及中型封闭式货车,继续实行不受城区货车限行、桥隧尾号限行限制,通行我市城区道路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
三是放宽黄色通行证办理车型。中心城区黄色通行证办理车型由1吨以下轻型货车放宽为轻型货车,放宽后原办理红色通行证的轻型货车可直接申办黄色通行证,城区限行道路通行权限进一步放宽,切实保障城市配送货运物流畅通运输。
四是冷链货车通行证“零门槛”办理。冷链货车申请货车通行证将不再提供书面资料,直接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核发电子通行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在互联网端登录“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出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需求,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审核后,公安交管部门直接核发电子通行证,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理。(冷藏车辆通行证申请指南链接:
http://zfkawlb.cq.gov.cn/zwxx/tzgg/202307/t20230720_12168074_wap.html)
其他提示
换发通行证的车辆管理人,请务必掌握好通行证换发的时间节点,以免通行证失效后给车辆通行带来不便。红色、黄色通行证全天24小时及节假日期间均可自行通过“警快办”平台申请换发;通行证换发前务必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未年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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