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大学生招引购房补贴政策
对象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1、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2、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2)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发放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购房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能重复申请。
申报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购房补贴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
申领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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