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通知
一、公租房申报条件(共四类):
(一)襄州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州区城镇户籍,且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
3.申报家庭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认定;低保享受时间需满一年;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
2.申报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22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3459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4151元);
3.申请人在襄州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襄州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以上或者在襄州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或者襄州区退休(不含城乡居民退休);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含非人才引进渠道进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及以上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州区2021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759元/月);
4.在襄州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伙牌和信翠柳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含1人单独立户);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伙牌镇中心区域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含13㎡),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须在襄阳市(含襄州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受理、分配程序
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对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公示→办理入住手续。
三、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6日至2023 年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伙牌清河园小区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四、申报地址
襄州区住房保障申报大厅(荣华路1号,原房管局一楼)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襄州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10-2986816
温馨提醒:
1.为提高工作效率,申报公租房提交资料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进行,对行动特别不便的家庭可预约上门服务。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申请人上当受骗,相关信息请以襄州区政府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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