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形式】
1.网上办理
2.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线申办服务网址仅提供预约服务。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离婚协议书
7.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8.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办理窗口
潮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潮阳区民政局大院内一楼大厅1、2、3、4窗
办公电话:0754-88724752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五下午不对外,为婚姻登记处整理档案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可乘坐304路公交车到北关路民政局下车即可到达。自驾车:可用导航软件搜索“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可导航至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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