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本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其中任一种),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犯罪记录证明不能随意申请,必须要有正当理由。主要包括3种情况:
第一是办理出国(境)事务;
第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第三是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安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PS:个人在一年内申请3次以上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用途的相关材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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