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机制是如何设定的?
税务部门做好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人社部门予以配合。
税务部门于征缴当月将已征缴的工伤保险费归集至在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开设的“淮安市财政局待划转社会保险费”账户。市财政部门于征缴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出具划转“ 1020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划转凭证或电子信息,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在收到市财政部门划转凭证或电子信息的同时,将其转入市财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每月20日前,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经区人社、财政部门审定的次月用款计划上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汇总,由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市财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须及时将基金拨付到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分解到各区,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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