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获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获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信息可从“全省失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就业管理系统”直接获取。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享受对象是企业。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渠道
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三、经办模式及申请流程
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方式,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发放。
(一)“免申即享”。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的,可通过本地数据比对和审核部端比对下发数据的方式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本地数据比对是指,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本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比对。审核部端比对下发数据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开展全国新参保人员与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后,将符合参保缴费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数据通过社保稽核考核业务系统下发各地,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下载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免申即享”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企业推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一次性发放扩岗补助。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
(二)“自主申请”。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服务窗口,畅通申请渠道,方便企业申请。企业自主申请的,可在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自主申请企业可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342号),填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表》,提供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证编号、失业登记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等资料,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审核企业招用人员的参保缴费情况,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的30日内办结。
(三)资金拨付。补助资金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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