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1.申请人常住户口从本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外迁入的;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的;
3.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的;
4.居民身份证污、残缺不能辨认的。
办理材料1.本市辖区的: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原居民身份证。
2.属迁移变动的:
(1)迁移证;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原迁出地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送上级户政部门审核制证。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每证20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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