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扬州城北街道高中毕业生奖励申请材料一览
申请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成绩通知单。
奖励对象
参加当年高考且被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录取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本人户籍、房产证均在城北街道(户籍需于当年6月6日之前迁入 ) 。拆迁居民户口在城北街道的,凭城北街道辖区内拆迁协议(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可享受此规定。
奖励标准
(1)高考被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录取,奖励1000元;
(2)高考被双一流院校本科专业录取(以当年国家颁布的双一流院校名录为准),奖励2000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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