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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2 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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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产业人才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珠海市“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珠房金字〔2014〕22 号)规定,结合公寓入住情况,现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以下简称公寓)入住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寓基本情况

  公寓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珠海大道 1 号华发新城 6 期254 栋,是按照“只租不售、周转居住”原则,面向来珠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居住用房。房型面积约为 87-89平方米,小区环境优美,生活交通便利,房内装修风格清新简洁,配有燃气灶、油烟机和空调等设施。公寓配备人才服务专员驻点办公,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市场租价。

  二、受理时间

  2023年7月11日-8 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新引进的人才,首次在珠海参保时间不早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获批入住后每年在公寓实际居住时长应不少于 6 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且所在单位不提供住房。

  (三)申请人为以下人才类别之一:

  1.珠海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

  2.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

  3.入选的国家级人才、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

  4.经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5.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历)。

  6.我市在站博士后。

  原已入住公寓的人才不得重复申请。

  四、租住年限

  首次批准入住时长为 1 年。期满仍需续住的,经审核合格且无《珠海市“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的退租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续住手续。租住年限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五、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不含香洲区属用人单位新引进人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填写资料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香洲区属用人单位新引进人才请直接联系香洲区委组织部申请。

  (二)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四)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反馈结果,通知领取《核准入住证明》。

  (五)安排入住。申请人持《核准入住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租住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人员申请表》。

  (二)属国家级人才、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提供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属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提供相关入选证明材料;属珠海市总部企业高管人员的提供认定证明(由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商务局出具),没有前述证明的,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证明。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关系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四)提供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证明或声明材料。

  (五)申请人是自主创业人员的,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本市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劳动合同终止日期距核准入住日期时长应不短于 1 年)。

  以上材料需扫描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网上服务平台。

  七、受理地址及电话

  (一)受理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01 房;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6-2128339。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须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相关规定纳入诚信档案库,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鉴于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同一单位申请人数不超 5 人,我局将综合考虑人才层级等因素,分批次进行配租,房源配租完即止。若未能满足申请人的配租需求,敬请谅解。

  附件: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网上操作手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1.附件: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网上操作手册.doc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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