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赣州市医学订单定向生录取安置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工作的通知》,委托赣南医学院培养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医学定向生预录取工作已完成。为做好医学本科定向生录取、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选择安置有关事项
(一)审查时间:
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审查地点:
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第二教学楼2204中班教室(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
(三)携带资料:
预录取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的,还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委托一名近亲属陪同考生前来资格审查。
赣州市卫健委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电话通知各预录取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选择安置。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保持电话通畅,如未按时前往我处进行资格审查或选择安置的,视为放弃安置资格。
二、定向安置流程
(一)赣州市内无定向生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及赣州市外的考生资格审查后,预先选择一个有计划的(县、区)作为意向定向地(须对应专业)。
(二)同一个县(市、区)的户籍考生与选择该地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安置。
(三)对因待安置考生超过志愿安置定向地需求计划而未安置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在剩余的定向生计划县(市、区)里依次选择安置定向地。
(四)征集录取的考生,待其他考生安置后,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未满的定向地安置。
三、其他事项
(一)预录取安置完成后,赣州市卫健委将录取名单发各地卫健行政部门并在市卫健委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于7月28日前,到安置所在的县级卫健行政部门签订《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通过EMS寄送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管理处(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赣南医学院章贡校区招就处,联系电话:0797-8269722)。请各地卫健行政部门、赣南医学院积极配合定向生签订《协议书》。
(二)请录取的各位考生自行打印《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长按扫下方二维码),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0797-816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