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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就业登记办理指南(清远市就业服务中心)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0 10:36:49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2、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点这里

  线下办理:1.受理;2.审核;3.发放或更新证件。

  所需材料

  1.就业登记申请表(用人单位)

  2.就业登记申请表(劳动者)

  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5号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一楼大厅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63-3788397 、0763-3380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THE END

TAG:用人单位  劳动者  申请表  清远市  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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