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渭滨区户籍学生(不含马营镇、八鱼镇),均可在渭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渭滨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贷款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用途
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总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之和,本(专)科生最高限额为12000元,研究生最高限额为1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