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扬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申领时间安排
8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供营业执照、毕业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证明。
基本条件如下:
1.项目3年内已在扬州市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2022年12月31日前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证明)。
2.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非国家禁止、限制类,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3.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4.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合法用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申报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6.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②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⑤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