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为90%;二级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市域内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规定执行。
大中专学生医疗费用报销
新入学大中专学生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门诊(认定后的特殊病、慢性病、特殊规定药品和危重抢救病种医疗费),如因参保登记、医保系统等原因不能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的,可在新入学的第二年3月底前持相关票据和住院、门诊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和大病保险支付部分分别计入第二年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