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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③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④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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