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天台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登录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进入)下载并完整填写《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及《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房申请人调查表》,用人单位经办人、负责人需签字盖章,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写上“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一个单位涉及多人的,除《申请表》外,其他资料按申请人整理一人一档附后。
申报材料:
(1)《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房申请表》、《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房申请人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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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户口本、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共同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人才公寓申报类别所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入住承诺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资格初审
材料齐全后携带原件提交至天台县人才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主管归口单位负责人才的资格审核,各归口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核查
各归口单位完成资格初审后,由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申报对象在城区的房产情况进行核查后反馈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综合审核后确定拟入住对象。
4、房源分配
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拟入住对象进行阳光择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高端及以上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允许自主择房。
5、公示
对拟入住对象房源分配情况在天台报或天台县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入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出具《入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入住承诺书》到县住建局房管事务中心(柳岸花园小区会所二楼)签定租房合同、缴纳房屋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再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到物业(天台始丰新城柳岸花园物业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另租房合同需提交一份至县人才服务中心(工人西路100号三楼人才服务大厅)备案。无特殊理由,逾期未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当年度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