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一、受理条件
脱贫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企业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高等院校在校生(在校期间每人不超过3次)等群体进行职业培训备案后,一年内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居民身份证;
高等院校在校生还需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学生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
2.职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网上填报)。
(二)现场办理:
1.居民身份证;
2.《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现场填报)。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备案后一年内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由本人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补贴服务”—“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本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申领培训补贴即可。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7629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个人自主培训备案登记表》;
2.《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
九、声明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各县(市、区)咨询渠道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