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广东出生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要求
办理条件:
新生儿在境内出生并依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均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拟申报的家庭户由父亲或母亲为户主,姓氏随父亲或母亲,且新生儿未满一周岁。
提交材料:
父母亲双方或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
居住地附近任一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
》》》最新消息
经过试点完善,广东省定于7月3日在全省新增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和户籍三项业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届时,全省居民(含省外户籍人员)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就近办理户籍三项业务(即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类证明和户口迁移)以及居民身份证业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