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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7月1日起无锡一次性生活补贴由单位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05 10:35:16
The Beginning

  “锡引”工程大学生补贴申领方式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大学生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申领审核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39号)精神,为更好地做好大学生补贴申领工作,方便毕业生申领各项补贴,自2023年7月1日起,大学生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毕业生个人申请调整为由毕业生所在单位申请。补贴申报系统拟于2023年7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14日24时进行升级,系统升级期间将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如符合大学生租房、购房、一次性生活补贴申报条件且申报截止日期位于此时间段内的毕业生,可由所在单位业务经办人员于2023年7月28日前携带文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地街道补申报租房补贴,至各参保区人社部门申报购房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

  注意事项:

   (一)本办法中提及的社保缴费,均应由所在单位缴纳在本市市区,本市市区指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申请人申领补贴时相应学历在读期间缴纳社保者不予支持,因在校参军缴纳社保的除外。

   (二)本办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租房补贴须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

   (三)全球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20强高校名单以大学生毕业年度QS及THE发布的榜单为准。

   (四)国(境)外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补贴对象申请补贴须同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大学生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

   

THE END

TAG:毕业生  大学生  性生活  社保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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