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材料
1.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
2.《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定金票据;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购房职工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承诺书》,并支付商品房认购定金。
2、购房职工预约后携带申请材料到银川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业务。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入《承诺书》约定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向职工出具《公积金提取业务支付凭证》。
4、购房职工和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业务支付凭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备案手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中,如实申报购房首付款构成,分别填写个人出资及公积金支付的具体金额。合同备案后房地产企业要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编号或提交备案证明。
THE END